为加强域名注册信息审核工作,CNNIC昨日发布公告规定,从2009年12月14日上午9时起,个人用户将没有资格进行域名注册。

公司注册域名,需要提供三件:

加盖公章的域名注册申请表(原件)、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(复印件)、注册联系人身份证明(复印件)。

而此前已经注册完毕的个人网站,CNNIC将对其域名注册信息进行逐个审核,对发现域名注册信息不真实、不准确、不完整的,会在五个工作日内联系用户进行修正。对过期未修正的域名,将按照《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》第二十八条、第三十四条的规定,进行注销。

作为网建公司,对这个政策出台,非常敏感,关系切身利益呀。有些疑虑,便致电新网北京分公司,询问12月14号以前注册的域名,是否有可能因注册信息不太全,会被注销。新网客服倒是给了一个让人比较放心的答案:此政策只用于12月14号之后的域名申请,以前不审核。

这下放心多了,看来新注册.cn域名,还真麻烦呀。。。。。